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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加力推动统一战线事业
2015-12-11 09:34:35      来源:紫荆湖北新闻网       分享:


    湖北省委统战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统战工作新条例    徐清荷摄

(紫荆湖北新闻网讯 实习记者徐清荷)湖北省委统战部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规定市(州)和县(市、区)统战部长需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政府部门要配备1至2名党外正职。
    今年5月份,中共中央召开统一战线工作会议,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条例》精神,湖北省委也召开了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出台《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实施办法》对于加强和规范全省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地爱国统一战线,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和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办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始终是在省委的直接领导之下进行,省委及相关部门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制定而成。《实施办法》参照《条例》的体例框架,全文共十章四十六条1万余字。《实施办法》以操作性强、务实管用为原则,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围绕调研中各级党委及统战部门反映的重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规定。
   《实施办法》在加强组织领导上提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第一,进一步强化统战工作机构设置;第二,强化各级统战部部长配备的政策规定;第三,着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在强化各领域统战工作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第一,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面;第二,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方面;第三,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第四,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第五,在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方面。在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细化了政策规定:第一,重视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锻炼;第二,加强党外干部实施安排;第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机制;第四,为党外干部履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