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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发表署名文章:《牵牢“牛鼻子”种好责任田》
2015-05-09 17:07:57      来源:荆楚网       分享:

湖北省委书记 李鸿忠

  湖北日报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牛鼻子”三个字,一方面形象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体系中牵头管总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告诉我们,各级党委履行了主体责任,就能抓住关键点,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再大的困难和阻力也能迎刃而解。各级党委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真抓、真严、真落实。

  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根子

  党章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时至今日,有些党委书记还糊涂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这是极端错误的认识。没有只担职不担责的二元体制,不能当“挂牌领导”,让纪委去“全权负责”。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负首责、主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弃责任、不管不问,或者一般地管、一般地抓,那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失去“主心骨”,成为一句空话。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理念,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种好各自的“责任田”。

  主体责任要层层传导力度不减。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这个责任体系就像一张网,每个人都在其中,各负其责。从横向看,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各类班子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从纵向看,就是下级党委要对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在有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边际效应递减问题。省里面比市里情况要好,市里比县乡情况要好,党委比部门情况要好。这是纪委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也是巡视反映出来的现状。各级党委必须在抓好本级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力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级责任和要求,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将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纵深推进,省委抓市委,市委抓县委,县委抓乡镇党委,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传导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让各级党委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做到压力传导不递减。

  落实主体责任的核心是一把手的自觉担当

  一把手是牵牛的人,也是被牵的牛。担当牵牛之责、履行被牵之职是落实主体责任的起点。各级党委一把手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核心是能否自觉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清醒人和局中人。明白人,就是要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四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自觉发挥表率作用;清醒人,就是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局中人,就是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经常研究、经常部署,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

  正风肃纪、惩贪治腐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斗争。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当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要抓、该管的要管,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如果对干部哄着捧着,该扯袖子不去扯,该敲警钟不去敲,就是为政失德、就是为政不善、就是害人。在各级党委负责人的位置上,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谈话,该调整的调整。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用好追责机制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只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过去一些同志认为,受处分的都是有贪腐行为的干部,只要自己把得住廉政底线,不贪污腐败,就不会受到处理。现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法未授权的不能做,法定授权的必须做,否则都是违法。不是说不担当就可以保护自己,我们只要担任了职务,就要担当相应责任。一般的责任,要受到批评教育,有大的问题,就可能负法律责任。可以说,没有哪一项措施比责任追究更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党委、党委主要领导严格“挂起钩来”,严肃追责。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是要抓好追责。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要求,把责任追究作为重要措施,以严肃有力的追责机制来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为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障。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加快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既查腐败者本人的责任,又查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管不力的问题,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旦担当起某项岗位责任,自己廉洁只是底线,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

  履行监督责任要真担当、真落实

  当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还没有彻底“转”过来,还不适应新形势,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到反映“左耳进右耳出”,不愿监督、不认真监督,这些都要坚决纠正,决不能容许这种现象继续下去。

  真监督就不能含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得罪人在所难免,既然承担监督责任,就要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不要搞守株待兔,要主动出击。当前,不收敛不收手的“增量”腐败还是不容小觑,“四风”“曲径”,腐败“通幽”,如果监督不力、监督不狠、查处不严,就无法形成反腐败“无例外、无死角、无空当”的格局。抓监督一定不能含糊,不能“做做样子”,要做得罪人的“专业户”。

  真监督就要真担当。当前,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一些党员干部还远远没有自觉做到“不能”、“不想”。面对腐败和反腐败的胶着状态,纪检监察干部是恪尽职守,还是独善其身?是无所畏惧、一往无前,还是畏畏缩缩、临阵逃脱?独善其身、不敢担当者,无法履行监督之责,是不能胜任纪检工作的,该调整的必须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

  履行监督责任要严监督、严处理

  有群众反映,中央和省级反腐的力度很大,但越往市、县基层力度越弱,群众仍然感到“苍蝇扑面”。有的部门纪检组在明确专职专责后仍然不办案、不查案,成为不抓老鼠的“标本猫”,没有生命力了,一个假支架放在那儿。对这些问题,各级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迅速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再对表、再调校,用更严的态度、更严的标准、更严的举措履行好监督责任。

  纪委既要加强对下级党委、纪委的监督,还要加强对同级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这是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不是哪一个人要还是不要的问题。在这方面,要从省委常委会做起,从省委书记做起,带头接受监督,支持纪委开展监督。

  履行监督责任要建铁军、守铁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有很多改革措施,我们不能再用老一套去套,该改的一定要改,该调的一定要调,必须紧跟、对表、调校。现在,有的纪检干部成了“宠物猫”、“病猫”,不履行、不会履行抓“老鼠”的责任。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纪检干部骨头不硬、能力不强,肯定是担不起监督责任的。各级纪委都要按照新的形势任务和标准要求,清理“自家门户”。清理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理念、思想,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进行清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该查办的查办,切实使我们的“铁军”更铁、更纯、更刚,更坚强。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