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紫荆网资料图)
紫荆网(记者 吕英杰)4月27日北京电:紫荆记者27日晚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天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了解,山东籍的王天普,于1962年9月出生在山东半岛中部的潍坊市昌乐县,1985年7月青岛化工学院(现青岛科技大学)基本有机化工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96年7月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3年8月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年5月28日辞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裁,后出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资料显示,王天普曾在2014年1月11日,因“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被行政记大过处分。
有舆论称,王天普被调查或牵涉周永康特大贪腐案,所涉问题包括帮助亲属从中石化拿到大笔订单,并且给周永康之子周滨在胜利油田卖设备提供便利。
王天普履历:
1985年7月青岛化工学院(现青岛科技大学)基本有机化工专业本科毕业;
1996年7月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9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
2000年2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副经理;
2000年9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经理;
2001年7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
2001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副总裁;
2002年5月起兼任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3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
2003年8月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2005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裁;
2006年5月当选为中国石化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任中国石化总裁;
2009年5月当选为中国石化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并任中国石化总裁;
2011年8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2013年5月向公司董事会呈送了辞去公司总裁的报告,由公司执行董事调整为非执行董事;
2014年1月11日,因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被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5年4月27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