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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单位驻鄂机构清理整顿结果的公告
2015-12-04 19:07:22      来源:湖北日报        分享:

本公告即日起7日后,无异议保留的驻鄂机构,请到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进行重新登记;撤销的驻鄂机构,要妥善做好相关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工作;合并的驻鄂机构,须在3个月内完成合并,实现机构、人员、采编业务全部并入接收机构,到期无法完成合并工作的,一律撤销;对整改的驻鄂机构,限期3个月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重新登记,到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撤销。各新闻单位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地方新闻机构,已经设立的地方新闻机构应立即撤销。2011年由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刊记者站许可证》(正副本)即日起作废。举报电话:027-*******。

特此公告。

湖北省中央和省、市(州)新闻单位驻地方

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